問題:法院在審理網絡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中,面臨的主要難題是什么?應持什么態度?
回答:審理網絡糾紛案件,除了需要更多的受過專門培訓的高素質法官外,如何適用法律是人民法院所面臨的最大的難題。我國80年代至90年代初陸續出臺的知識產權法,由于起草時法制建設發展、法官隊伍素質以及起草和修改單位均為行政機關等情形,能夠適合法官判案所適用的判斷證據、追究法律責任等條文較少,高科技等新形勢發展帶來的問題就更沒有具體規定。
很多情況下,知識產權法官是根據國際公約、民法通則、民訴法等法律規定的基本原則和長期司法實踐法律意識和理論修養尋找、考慮可適用的法律。遇到新類型的案件適用法律難度更大。但是立法相對滯后的狀況不能一下子解決,所以這幾年來從最高人民法院到各地人民法院的法官為了保護網上知識產權,為了調整和維護這類社會關系和應有的“網絡世界”秩序,積極開展調查研究,總結審判經驗,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開創性地開展了知識產權審判工作。
審判了不少涉及網絡的知識產權案件,如陳衛華訴成都電腦商情報社著作權糾紛案、張承志訴世紀互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以及王蒙等六作家訴世紀互聯通訊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案等,受到社會的好評。通過這些案件的審判,我國司法發出明確信號:在網絡世界違法侵權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引用資料:錯過商標續展 將付出更大代價
解決時間:2022-07-01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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