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暫行辦法
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暫行辦法,是指國務院印發的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該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指定的,辦法中所稱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并將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和標準。
不必繳納預提稅,不必負擔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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