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商標注冊就完事大吉,那就錯了,商標很有可能在你注冊后的第三年就被撤銷了,原因是三年沒有使用,也就是商標撤三,但有些企業說,我使用商標了,為什么還會被撤三?是不是你拿出的證據與要求不符呢?
被商標撤三,企業要拿出證據才能夠反駁,但很多企業因為沒有經驗,提供的證據很有可能不符合要求,到頭來還是會被注銷商標,那企業的商標就很有可能會被他人搶注,企業就失去了這一知識產權。
提供使用證據的關鍵點:
1、體現“商標標識”。例如合同、發票等證據中應清楚標有注冊商標全稱。不能體現“商標標識”的證據,要結合其他有效證據加以證實,如合同、發票相對應的產品照片等,形成證據鏈。
2、體現“商標使用者”。通常情況下,商標使用者為被申請商標的注冊人和被許可人。被許可人使用商標的,應明確反映出商標注冊人與被許可人之間的許可使用關系。
3、必須是將商標使用于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上。
4、體現“證據的形成時間(或事件發生時間)”。提交的證據形成時間應在要求的三年時間內。戶外廣告、商品包裝等無法體現證據形成具體時間的,要結合其他能夠看出使用時間的有效證據,如相對應的合同、發票等,形成證據鏈加以證實。
5、體現證據真實性。非后期制作的證據,看起來能夠在后期制作出來的證據也不可取。
商標做為企業的知識產權十分重要,要是不小心被撤三了,那就得不償失了,為了維護企業的商標權,企業要及時的使用商標,并保留好證據,這些證據一定要符合本文提到的那五點要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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