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名稱規定是只能使用一個并且不得包括有損國家利益及產生公眾誤解的內容。公司名稱在公司申請登記時,由公司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公司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方可使用,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公司名稱注冊成功后,受到國家工商部門的保護。
公司注冊名稱規定是什么?
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確有特殊需要的,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可以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一個從屬名稱。
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字號(或者商號,下同)、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縣(包括市轄區,下同)行政區劃名稱。
企業名字不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1、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4、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5、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以上就是公司注冊名稱規定相關內容。感謝您的瀏覽,以上信息由聯貝小編為大家提供,希望能給到您建議或幫助。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