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權利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屆滿后的十年內,依法辦理一定手續,延長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現在有很多人問聯貝小編,普陀商標續展的誤區是什么?申請條件有哪些?下面就讓小編為*回答關于普陀商標續展的問題吧。
一、普陀商標續展的誤區是什么?
1.普陀商標續展之沒續展商標而被別人搶注。
商標法第50條規定,注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2.普陀商標續展之時間的長短。
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如果在此期間未能完成程序,可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
3.普陀商標續展之法律規定。
《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二、普陀商標續展的申請條件有哪些?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個人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
3.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提供《代理委托書》。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需提供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以上就是聯貝小編對在普陀商標續展的誤區和申請條件的解答,如果您想知道更多關于普陀商標續展的知識,每天記得關注本站,小編會經常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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